我是小孩,我有話要說

符合指標: SDG 16 

國家人權館與玉山社/星月書房合作出版,邀請臺灣兒童文學的重要推手林真美老師撰文,《我是小孩,我有話要說》文字內容改寫自《兒童權利公約》,淺白並富有力量。並集結臺灣十六位優秀圖畫書繪者,以文字為主軸發展的圖像創作,風格多元、細節豐富精采。全書兼具圖像藝術性和文字律動性,促使孩子利用想像的力量,打開感官、覺察文圖內涵,進一步理解與討論「兒童權」蘊含的意義和價值。


《我是小孩,我有話要說》不只是一種宣言,更是值得落實生活的原則。希望閱讀完本書,能激發孩子們意識到自我的存在是多麼獨特而重要;並引起大眾慎重思考日常與孩子的互動模式,試著改變既有概念,讓兒童不再侷限成「被照顧者」,而是讓兒童做個真正的「權利主體」。

推薦緣由

劉清彥

​​由國家人權博物館於2019年策畫的「我是兒童,我有權利----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三十週年展」中,16幅以兒童權利公約內容所繪製的插畫集結而成的書,以淺顯易懂、兼具藝術和文學性的圖文,傳達出權利公約的主要內容與核心價值,開啟兒童的感官,在圖文的閱讀中去觀察和思考這些權利對自己的意義,明白自己存在有多麼獨特且重要,同時開啟與大人的對話,一起討論如何使這些權利宣言,落實成為生活的原則,使兒童不再被侷限只是被照顧的對象,而是真正的權利主體。

延伸思考

Q:你知道聯合國賦予自己這些權利嗎?你明白這些權利的意義嗎?

Q:想想看,你在生活中有沒有哪些權利是被侵害或剝奪的?你會怎麼主張和爭取?

Q:你認為該如何將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落實在生活中?